中国信通院征集人工智能开发平台安全能力要求标准参编单位及参与专家
随着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逐渐深入,互联网企业、创业企业、大数据企业等纷纷推出商业化人工智能开发平台,大量行业企业如金融企业、电信运营商、制造企业等也纷纷以自研、共建或采购的形式使用人工智能开发平台。人工智能开发平台作为大规模人工智能应用的基础设施,承载打通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开发、部署、应用、运维全流程,衔接数据科学家、算法专家、业务专家、运维专家等角色的协作等重要作用,可以有效支撑人工智能在企业的落地应用。然而,当前人工智能开发平台的安全能力却参差不齐。
在生产环境中,安全是人工智能开发平台体系的基础保障,对平台的正常使用至关重要。商业化人工智能开发平台进入大范围使用的同时也在面临部分挑战。一方面,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需要保证自身的代码、核心组件等安全性;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开发平台尚欠缺相关能力以保障模型在开发、部署、应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此外,无论是软件系统本身的安全性还是人工智能核心环节的安全性,商业化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都缺乏相关的标准。
为了引导产业有序发展、规范行业自律,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开发平台安全能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依托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AIIA)及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开展《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通用能力要求 第2部分:安全要求》标准编制工作,欢迎人工智能开发平台产品供应企业以及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制造等各行业人工智能开发平台应用单位的相关专家参与。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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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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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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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hao@caict.ac.cn
校 审 | 陈 力、珊 珊
编 辑 | 凌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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